就医须知

就医流程

就诊须知:为方便患者门诊就医,您可选择通过网络预约挂号、现场挂号、一站式服务预约、医生诊间预约等多种方式进行预约挂号。   
就诊流程:
现场患者:分诊→挂号→等候诊区就诊   
预约患者:取号→等候诊区就诊   
一、分诊   
1、在门诊各楼层分诊区有护士为您分诊,指导就医。   
2、初诊患者需填写基本信息卡,分诊后持信息卡挂号。   
3、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必填写基本信息卡,经分诊直接挂号。   
4、复诊患者请持身份证或就诊卡取分诊票挂号。   
二、挂号   
1、分诊后,在各楼层收费处挂号。   
2、便民门诊开药处设在门诊一层急诊大厅,可到收费处直接挂号后开药。   
3、网上预约患者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可直接到收费处取号。   
三、就诊   
1、按挂号票上排队序号到指定的专业诊室区域候诊,在护士指导下就诊。   
2、开诊时间:365天开诊。   
上午:8:00—12:00   
午间:12:00—13:30(值班制)   
下午:13:30—17:00   
3、如您需要取药、处置和做各项检查请到各楼层收费处进行交费。     
联系电话:总机31396615 转各科门诊   
投诉电话:总机31396615 转医患协调办公室10701

 

门诊就诊须知

普通门诊:周一至周日早8:00至晚17:00  各临床科室
专家门诊:周一至周日早8:00至晚17:00  专家出诊信息见门诊一层大厅当日滚动显示屏
急  诊:全天24小时
肠道门诊:5月1日至10月31日
法定节假日门诊:见医院临时通告
预约方式:
平台预约电话: 总机 31396615—10001;
预约时间:就诊日前七天至前一天15点;
智能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沈阳雍森医院)、省级医保可凭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医保病历至我院门诊一层。
医院预约电话:总机 31396615—10001 工作时间08:0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门诊就诊流程图




预约患者须知


       在我院预约就诊的患者需了解以下信息,便于顺利就诊:
一、实名预约:一个人的身份证对应一个病历号并终生使用,患者丢失病历号到医院病案室查找补回。
二、预约范围: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部分开展预约)、专家门诊和特需门诊。
三、专家号源:每位专家每天不限号,复诊的患者可到具体就诊区护士站联系。
四、初诊手续:初诊患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门诊一层大厅挂号收费窗口挂号或到导诊台填表挂号。
五、复诊手续:已经预约的患者,请按约定的时间到达就诊区护士站直接取号看病,无须到门诊一层大厅排队挂号。
六、分时预约:患者要按约定的时间段来门诊就诊、节约时间、有序就诊、避免人为拥挤状况。
七、诚信记录:我院对失约或迟到的患者有诚信记录,失约或迟到三次将取消预约资格。
八、停诊通知:因医生外出停诊我院将发短消息通知,可能更换相同资质的医生为您接诊。
九、取消预约:患者因故取消预约请提前一天电话通知我们:31396615—10001,其它业务不受理。
 


住院病友须知

       欢迎您来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沈阳雍森医院就诊,我们将为您提供一个整洁、安静、安全、舒适的环境,请您和您的亲友们一起与我们合作,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一、住院注意事项:
1、医院为您提供住宿的一般用品(被服、热水等),每个床单位都配有床头柜及储物柜,请将您的物品整齐放置其中。脸盆及洗漱用具可放于卫生间或床头柜下层。请勿使用自带电器,不得在室内使用炊具。开空调时,请关好门窗。
2、您的床头装有呼叫器,当您需帮助时,可按呼叫铃请求帮助。厕所内有一紧急呼叫铃,急需时可按压呼叫铃。
3、每个病房都配有洗手间,晚上供应热水。洗澡时请注意安全,防止滑倒。
4、住院期间请您穿上病友服,戴上手腕带,不要随意取下腕带,以便医生和护士对您的身份确认。为了您的治疗能按计划进行,请不要擅自离院和外出,如擅自外出后引发的一切后果需自负;如病情允许,您可在医院内散步,但离开病区时应获得护士的许可。
5、您的饮食由医生依病情而定,食堂会将三餐分别在06:55、11:30、16:30送到病房,费用在订餐时结算。
6、住院时必须交纳预交款,每日我们会发放一日费用清单,费用不足时请及时补交,以免影响您的治疗进程。
7、病房为公用场所,请注意保管好您的贵重物品,现金可以缴入您的住院帐户,手机等物品务必随身携带,防止被窃。
8、本院为无烟医院,禁止吸烟。同时病房内有氧气等易燃物,在大楼内吸烟会危害所有人的生命,请您自觉遵守。
9、为保证您和他人的休息,请于21:00前熄灯就寝并关闭电视或收音机等。

二、病友享有的权利:
1、有权知晓主管您的医生、护士等工作人员。在医治过程中,享有隐私权。有权了解病情进展和医治方案,参与医疗过程以及拒绝或终止治疗。
2、您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所在科室医护人员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履行的义务:
1、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侵犯医院员工和其他病人的权利。
2、配合医院的治疗护理计划和指导,当拒绝治疗或不遵从指导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履行付费义务,按医院有关规定交款付费。

四、探视陪客制度:
1、探视每次不得超过2人,探视期间请勿坐在床上,长期逗留病房,大声喧哗。2、如医生、护士在查房及治疗时,请自觉到门外等候;7岁以下儿童谢绝进入病房探视。
3、每位病人只允许一人陪伴,病房提供睡椅,每晚打开椅子,可供使用(收费)。

五、请不要向医院职工赠送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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